项目编号 | E************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XQ-******-000117-3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3-17 17:06:13 | 浏览次数 | 0 |
舒城县智慧停车场(二期)项目(工程建设部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舒城县智慧停车场(二期)项目(工程建设部分) 已由 ******委员会 以 舒城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8-341523-04-01-2679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编号:E************
2.2建设地点:舒城县境内
2.3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包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规模:
本项目为EPC承包模式,包含为满足对全县约795个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规划需求,本项目拟在舒城县范围内结合已有的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标基础设施建设及停车场提升改造的土建工程建设,对全县78 个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停车场划线、智能收费系统、电气安装、安防通讯系统等附属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充电桩、变压器、环网柜、储能设备采购。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形测绘、勘察、物探、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和报审、设计成果文件的专家评审、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和优化;协助招标人勘察、规划、设计的报建、报批、报审;竣工图纸的审查、编制;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缺陷责任期维修服务;高压线路报装;协助招标人申报和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程序和证件,最终确保满足本项目相关部门通过审批和验收及送电。
招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为满足对全县约795个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规划需求,本项目拟在舒城县范围内结合已有的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及停车场提升改造的土建工程建设,在约 78 个停车场配置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及进行配套室外工程等。承包人应根据初设内容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完成上述工程的充电桩线路报装、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充电桩、变压器、环网柜、储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概算和发包人要求等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办公室发出的证书为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4家,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施工任务。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 3.1 中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 3.1 中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3.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数量不超过2名,且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之一:
①如拟派2名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拟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电力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均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
②如拟派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
(4)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
(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6)以上人员允许兼职,如允许,兼职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他岗位不允许兼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8 日9时 00分,递交方式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5.2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10.1 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舒城县城关镇
邮 编: 231300
联系人: 吴主任
电 话: 0564-******
10.2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振兴M大厦(A座)19楼
邮 编: 237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12-******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
8.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8.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招标人按规定进行考勤。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8.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 2 %,由招标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在线签订与公开。中标人应按规定办理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招标人将扣除每期应付工程款的人工费部分不予拨付,直至办理完成,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等方式。
8.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年4月8日9时00分。
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和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8.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8.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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