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机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安局机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项目进行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R-25003
******公安局机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33.261226万元(含规费)
最高限价:33.261226万元(含规费)
各投标人报价应等于或低于该控制价,超出控制价将视作无效标。
采购需求:
1.公安视频会议终端
主要包括视频会议终端一体机、多用途壁挂式全频专业音箱、多功能调音台、智能电源管理器以及系统线材辅材等。
2.显示屏及控制系统
主要包括 LED 室内显示屏、集中式拼控器、LED 配电柜、LED网线组件包等。
3.办公家具及设备
主要包括条形控制台、办公椅子及2台操作电脑终端。
4.基础装修
主要包括砌墙处理智慧中心与机房隔断以及背景墙设置。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施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承诺函。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10-12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12月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和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文,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 (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内(******)并电话告知。投标人须在邮箱正文里准确登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所提供的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如未领取采购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文件费用:200元/份,报名后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15:00时
开标地点:******公安局机场分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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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 ?址:嘉峪关市方特大道30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广汇花园47号楼4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兵
电 话:******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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